本文摘自:請問洪蘭老師,天下雜誌出版
初二回娘家,大家正在廚房忙時,突然門鈴響了,我去應門,一位老先生手上拎了一籃水果站在門口,看到我,稱呼我「洪小姐」。我吃了一驚,已經很久沒有人叫我洪小姐了。他從口袋掏出名片說:「民國五十一年時,我在城中區送掛號信,你教過我英文」。我思索著:民國五十一年,我才念高一,自己都泥菩薩過江,怎麼可能教他英文?他看我猶疑,又拿出一張他當年做郵差的老照片,我想起來了。
原來父親在辦刑事法雜誌,常有掛號信。掛號信要蓋章,進屋裡拿圖章時,母親會叫我們倒一杯水出去給郵差喝,因為當時沒有便利商店,無處買水。有一天,我左手拿圖章,右手拿冰水出去領掛號信時,這個郵差蓋完了章,靦腆的從汗水溼透的上衣口袋中取出一張小紙條,問我可不可以教他上面那個英文字怎麼念。我很驚訝,但是看他臉都紅了,很誠懇的樣子,就盡我的力念三遍給他聽,他很認真的跟著念三遍,一口氣喝乾水,鞠個躬,跨上腳踏車就走了。我進屋去跟母親講這件事,母親嘆息說:「可憐哪!想念書卻無書可讀」。
以後這個人送信時,只要是穿綠制服的應門 (當時家中有三人在念北一女),他都拿紙條出來問生字怎麼念。因為父親家教嚴,我們也不敢跟他多談,連他姓什麼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