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是個有效的行為塑造方式,當獎懲得當時,將士用命;不當時,眾叛親離。諸葛亮能輔佐劉備三分天下,就是他能堅持「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
但是獎罰的拿捏很難,因為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對甲合適的,對乙未必,如何使它表面上看起來公平,實質上又能兼顧到個別差異,真是個難題。
最近有家長問:老師用罰抄課文方式來懲罰,合適嗎?
原來他兒子的老師規定:上課說話、作業未交、訂正錯誤,都要罰抄課本,該抄未抄則加倍罰。他的孩子積欠了二十篇課文,起初不敢講,等到滾雪球無法收拾時,才說出來。
他說,孩子每天上學都很害怕犯錯,但愈是怕犯錯就愈會犯錯,結果孩子在課堂上什麼都沒學到,因為所有的精神都放在如何避免處罰上。
他感嘆的說:不是孩子不想做好,而是課業這麼多(國、數、社……)每樣功課必需都完美才不會被罰,孩子又不肯讓他去和老師講,害怕溝通不良會更遭殃。現在孩子整天裝病逃學,他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這封信令我難過,因為我們常處罰跟不上進度的孩子,其實學習的快慢有時不是孩子可以自己控制的,要看他開竅的早晚,開竅晚的孩子會因考得不好而含淚過童年,這真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教育應該是發展出孩子的獨特性,而不是用同一把尺去迫使他們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