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回顧過去二十四小時和兩個小孩的互動,她總共讚美「好可愛」一次,罵「你到底在哭什麼?」「我都講幾次了?再講我就揍人!」兩次,幫八歲的哥哥簽了閱讀集點本四點,四歲的妹妹大哭,被叫去自己房間冷靜一下,剛剛兄妹倆又因為搶玩具大吵……林媽媽警告:「再吵,我就沒收你們的玩具!」
獎勵、懲罰天天在家中上演,我們試圖藉此加強、觸發孩子的好習慣;也希望減弱、打壓不好的行為,為何效果總是有限?
或許父母該重新認識「獎」、「懲」。集點、讚美、啟發動機等獎勵方式,和責備、剝奪、自然後果等懲罰方式的使用都有一些技巧。誤用也會帶來後遺症。以下帶你了解每個獎懲技巧的原理原則及使用時機。
在決定「怎麼做」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孩子怎麼了」,先自問:「我希望他學到什麼?」
獎懲是一種過渡,終點是不需再使用獎懲,養成自動自發的孩子。
=== 獎勵方式篇 ===
■ 獎勵方式1:集點
► 當你遇到類似狀況……
宥媽從小宥五歲開始就使用集點制度。準時刷牙一點、做家事一點,小學後,七點前寫完作業一點、九點上床一點,集到規定點數可以換禮物,所有行為都可以「兌價」。有天,宥媽和七歲的小宥搭火車,小宥在車上大聲玩玩具、講話,她要小宥降低音量,小宥問:「我降低音量可以得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