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要好,先閱讀後文法

陳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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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學邁入中學的英語課,一方面得面對大小考試幾乎都不缺席的文法題型;一方面會考更重視閱讀理解能力,以及題目愈來愈長的閱讀測驗,也讓孩子望之卻步。
現任台灣全球化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的陳超明,曾任政大外語學院院長、政大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中心主任。他在《英語即戰力》一書中,針對英語文法與閱讀的學習觀念,提出了他的建議。
學校所教的英文,必須能夠在真實生活中使用;為了學文法而編的教科書,實在不該存在。
比方說,小學生最重要的語言能力,應該是設定為能閱讀一些簡單故事書,所以能讓他讀些故事書,讓他會講簡單的口語就夠了。國、高中孩子的語言能力指標,應該依照他所需要的真實生活與情境去制訂,而不是只學習如形容詞子句、副詞子句等這些文法知識。
我一直主張,課程指標應該要依照「能力」來制訂,而非依照「文法認知」來分割。當我們把語言視為使用的概念來應用,與生活結合一起時,語言學習就會脫胎換骨。在方法上,最重要的是要具備「有效性」與「長效性」兩個概念。
語言學習要有效,一定要強制規定小班教學。小班教學是語言教育政策一定要貫徹的原則;若能做到小班教學,無論從何時開始學語文都不重要。一個班級如果超過二十人以上,語言就淪為「教學的學科」,而非「使用的工具」。
至於所謂的長效性,是指「持續的學習」。學習期間要拉長,每次時間可以不必多,但是一定要能持續。我們的孩子,小學上了許多實用的英語課;但到了國中呢?又回到文法教學,一切回到原點,先前的投資與努力都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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