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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希望也不認同常常拿出「愛的小手」來教小孩。平時我採取教導、溝通和罰坐的方式來教導他們,但是如果他們故意破壞規矩、挑戰父母,甚至是出手打人,或踩過我的底線──說謊,而且在經過教導、溝通、罰站之後,再加上終極約定,再犯才真的出動「愛的小手」打屁股。
一、兩歲的孩子還沒有表達能力,只能用哭鬧來表達情緒,我就絕對不會使用「愛的小手」。面對這個階段的小小孩,父母要善用「暫停」的技巧,我會把小孩放到高腳椅上,當他看到我進房間完全不理他,他就靜下來不哭了,等他不哭之後,我才走出房間跟他說:「下次不要這樣噢。」
不過父母親也要記得,在這個階段,跟孩子說十句道理,他只會記得一、兩句,因此講道理這個動作要反覆加強,直到孩子記住為止。一至三歲的孩子在教養上最困難的地方在於他們的記憶體不敏銳,總是記不得,一直忘掉, 我必須反覆不停講、不停提醒。另外,他們也有一些反射動作,例如習慣性打你一下,這時候我就會抓起他的手打一 下,讓他知道痛是什麼感覺。
反覆提醒不該做的事
這時候的孩子還有一種狀況—越不能碰越有好奇心。 有一次我們去吃火鍋,毛毛坐在姑姑跟奶奶中間,他一直盯著火鍋看,我告訴他火鍋很燙、不能碰,結果他就說:「奶奶、姑姑你們看那邊!」大人一轉頭,他就用養樂多的吸管 吸湯,於是就燙到舌頭,還好沒有很大口,但也夠他大哭了,我們回頭看,發現他吸管掉在地上,問他:「是不是很燙?」他哭著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