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走不適任教師,為何那麼難?

照片:劉潔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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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能是一生的貴人,也可能是傷害難以抹滅的那個人。現行制度下,全台灣25萬老師,每年只有13人因教學不力離開,走不了的不適任教師以各種荒謬形式存在,教育部官員形容是「拿你沒辦法」的制度。學生成人質,其他老師被迫成共犯⋯⋯
高中數學老師,上課播布袋戲、自己配旁白,還戴V怪客面具參加校務會議,且被同校女老師指控性騷擾。
在學校辦公室屢次行竊的小學總務主任,有錄影存證已被起訴但未定讞,請調他校但被對方學校退回,仍舊留在學校。
傳曖昧簡訊給女學生的男班導,則轉調家庭教育中心上班。
以上3位,是媒體報導,2017年議員在議會質詢雲林縣長李進勇「為什麼他們還能當老師?」他們是目前法律機制上很難處理、學校老師和家長心目中的痛。他們是不適任老師。
過去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拿你沒辦法」
2008年花蓮縣地方新聞曾報導某國小不適任老師被家長投訴到議會和媒體,當時的校長束手無策,回應輿論「已向教育處申請鐘點老師,課後對學生補救教學」,校長後來不堪壓力提早退休。後來接任的校長,在全校老師都有共識的前提下,啟動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當全校如火如荼的發展校本課程,我卻得每個月跑法院處理不適任老師,」整整4年冗長的程序,校長和老師也都被這位不適任老師告,最後打到最高行政法院,確認老師解聘。
為什麼連教育部主政官員、國教署前署長邱乾國都形容,過去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是「拿你沒辦法」?
在這個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家長動輒在家長社團爆料老師的不當管教,老師則抱怨現在的家長都是怪獸家長。但是,家長找上爆料管道,就是因為目前沒有管道可以申訴和解決。因此教育現場面對不適任老師也只能以「共業」的鴕鳥心態處理,以鄰為壑,「只要不在我們學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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