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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3年01月13日
發布於 2021年12月30日
許一個「離婚約」 讓觸礁的婚姻有更好的可能
當婚姻走到了難以為繼的那一天,是該乾脆的斷捨離,還是為了孩子,繼續扮演假面夫妻?在日本,以離婚為前提,繼續維持夫妻關係的「離婚約」,正成為婚姻觸礁夫妻的另一種選擇。相較於山盟海誓地訂下婚約,「離婚約」

本文重點摘要
- 好處一,找到改善夫妻關係的機會
- 好處二,提早做好經濟準備
- 好處三,重建心理準備
作者:施逸筠
「等女兒上高中,我們就離婚吧!」日本太太佳純在女兒小學6年級時,發現先生再度外遇,信任已經蕩然無存之下,她認為兩人已無共度餘生的可能,決定離婚。但考量孩子,夫妻雙方協議等到女兒高中畢業才正式離婚,給了離婚長達6年的「緩刑」。
「當不甚理想的婚姻,有了看得到的『終點』時,那些曾經讓人受不了的問題,竟然也變得沒那麼難以忍受了,」佳純說,在「離婚約」期間,夫妻少了情緒性的對峙,能心平氣和進行理性討論,從財產分配、離婚後維持每年一次的家庭旅行等,都順利達成共識。
原本打算多等幾年再告訴孩子離婚一事,沒想到卻被女兒提早看穿,反被催促「媽媽你還是早點離婚,才能早點找對象」,夫妻兩人比預定時間提早了4年離婚,但「多虧了有『離婚約』,讓我們的離婚圓滿收場,彼此間仍是家人,」佳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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