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1月23日

發布於 2026年01月23日

當孝順輸給偏心,連官司都變得多餘

有些官司,一開始就知道會贏;但真正讓人痛的,從來不是輸贏。這是一場關於「借名登記」的訴訟,也是一次遲到多年的攤牌,誰出錢、誰被疼、誰被看見...

法庭-法官-被告-原告-母親-兒子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本文重點摘要

  • 從「告媽媽」開始的家庭裂縫
  • 出錢的人,為什麼反而站不上產權那一邊
  • 法庭聽證據,兄弟在算這輩子的帳
  • 那句「不勞而獲」,其實早就說破一切
  • 母親終於承認,是一輩子的偏心
  • 官司結束了,但家回不去了

「貪心?你這不勞而獲的,講起這句話真的不腰疼。」在法庭外,阿堂氣到口不擇言,但阿龍卻只把阿嬌藏在身後,冷冷的看著他。

三個月前的會議室裡,我閱讀著阿嬌收到的起訴書。讓阿嬌變成被告的不是別人,正是阿堂,也就是阿嬌的親生大兒子。而身為弟弟的阿龍,更是氣憤難平。

從「告媽媽」開始的家庭裂縫

「這棟房子,是爸爸留給媽媽安養天年的,大哥怎麼能這樣搶?」這種違背倫常,要母親「立刻滾蛋」的訴狀還真是天理難容。

「所以,房子是在媽媽名下沒錯吧?」了解案情後,我立刻就向阿龍確認事實。「對,本來是在爸爸名下,爸往生前留了遺囑,把房子登記給媽媽的。」阿龍回答。

「然後,阿堂主張的是…借名登記。」我繼續翻閱起訴書,一邊念著。「對,我實在看不懂,借誰的名登記什麼的,不就是登記在我媽名下嗎?」阿龍搔了搔頭,有點疑惑。從收到起訴書的第一天起,阿龍就氣到現在,但其實也不知道自己在氣的,究竟是什麼東西。

「阿堂的意思是說,這個房子打從最一開始就不是爸爸的,而是阿堂的,只是用爸爸的名義登記,所以叫做『借名登記』。」我頓了頓,觀察了一下阿龍有沒有聽懂,「所以,爸爸沒有權利把房子『留』給媽媽,因為房子從頭到尾就根本不是爸爸,而是阿堂的。」

「所以房子現在是要…」阿龍還是沒反應過來,「所以,既然房子本來就是阿堂的,媽媽應該把房子物歸原主。」我把結論告訴阿龍。「豈有此理!?」阿龍憤怒的說,「律師,你一定要幫我打贏這個官司,多少律師費我都願意幫我媽出。」

有案件,誰不接?但還是得先確認本人意願。

「阿嬌。」我轉頭問了本案的真正當事人,「這個案件,你的想法是怎樣呢?」我看著阿從頭到尾都沒什麼話的阿嬌。「律師,我也不太懂。但這個房子是我先生留給我的,我怎麼樣都想把它保留下來。」阿嬌想了想,也跟阿龍得出一樣的結論,這也在我的意料內,畢竟誰會答應阿堂這種無理的請求?

雖然對民眾來說比較陌生,但其實對法院來說借名登記已經是老招了。每個想爭產的子女,都會主張房子本來就是我的,只是借(往生的)長輩名字,所以不算是長輩的遺產,當然不用跟其他兄弟姊妹分。

出錢的人,為什麼反而站不上產權那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