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3月30日

發布於 2026年03月06日

13小時的報案噩夢:新北圍棋教師案背後,誰來修補破漏的兒少防護網?

新北圍棋師案的13小時報案迷航,殘酷揭露了警、社、教系統橫向聯繫的巨大斷層。唯有修補系統失靈,才能重建信任,穩穩接住每一個孩子。

兒童-摀住耳朵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本文重點摘要

  • 當「危險因子」被淹沒在冰冷的資訊傳遞中心
  • 形同虛設的「減述作業」
  • 用「兒童工作證」重構親師社會的信任
  • 遇到怪人怎麼辦?家長可以給孩子的三點提醒

【編按】監察院針對2024年新北圍棋教師案糾正新北市政府,揭露受害家長報案時面臨長達13小時行政單位互踢皮球的困境。當警政、社政與教育系統「各自為政」將形成資訊斷點,淪為加害者的保護傘。若要建立兒少保護網可以怎麼做?本文回顧事件始末,也提供家長日常中保護孩子的方法,期盼能織起一張接住孩子的安全網。

2024年9月1日中午,一名家長帶著剛經歷巨大創傷的孩子,踏進新北市土城區的轄區派出所。本以為這會是尋求正義與保護的起點,卻沒想到,迎接他們的是一場長達13小時體制互踢皮球的二次傷害。

從勤務指揮中心的錯誤指引,到派出所之間因為案發地管轄權的互踢皮球,使這對母子在派出所、醫院與婦幼隊之間不斷奔波。直到隔日凌晨1點30分,警詢筆錄才終於完成。

這不是虛構的電影情節,這是新北市土城區李姓圍棋教師猥褻12名兒童案爆發時的現場。

這起社會案件,不僅揭露了不適任教師潛藏於體制外的真相,也顯示國內兒少保護網,在警政、社政與教育系統的橫向聯繫中,存在著巨大的斷裂。

監察院3月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經監委調查發現,新北市政府於李男社區監控及治療出現斷點、輔導資源統籌涉有諸多違失,糾正新北市政府,並呼籲行政院精進兒少性侵害案件之處理。

從這份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我們思考,受害者為什麼成為求援無門的孤島?

系統的集體失憶:當「危險因子」淹沒在冰冷的資訊傳遞中

探究這起悲劇的源頭,是「體制集體失憶」所帶來的後果。

李姓加害人涉犯 2 起加重強制猥褻罪,出監後依法應列管 7 年,2018 年 3 月新北市政府評估李男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情況,認為其自我控制已有成效而決議結案,但疏於將李男與兒童獨處列為再犯風險因子,並橫向聯繫轄區警察機關注意防範及列為查訪重點

根據公視報導指出,監察委員紀惠容對此提出結構性診斷:「性侵害防治中心的評估結案的時候,有一個附帶就是『他跟男童相處這是一個危險因子』。可是也沒有把這個彙給警察局,所以這些斷點我們都覺得,這個是整個評估橫向聯繫還有系統性的缺失。」

這個資訊傳遞間的斷點,形同給了加害人重返教學現場的隱形通行證,讓他得以在列管期限未滿前,違法開設圍棋班,將魔爪再次伸向無辜的孩童。

當各部會的資訊庫,包含警政署的加害人資訊、教育部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以及衛福部的裁罰專區各自為政,存有查閱時間落差與資訊不全的限制時,把關容易淪為形式。

這在當今的教育現場顯得危險,因為我們正處於一個「通報量大爆炸」的關鍵轉折點。根據教育部2025年的統計,近17年來國中小疑似性騷擾通報數飆升193倍、突破1.3萬件,疑似性侵害也成長15倍。

這些陡升的曲線不全然代表校園淪陷,而是歷經漫長教育後,親師生終於長出的「覺醒意識」。孩子們具備了辨識的眼光與發聲的勇氣,體制卻沒有準備好足夠的敏銳度與資訊網來接住他們,任由悲劇在資訊斷點中滋生。

冰冷的程序與二次創傷:形同虛設的「減述作業」

回到那漫長的13小時報案過程。在家長焦急、孩子恐懼的當下,國家機器的運作邏輯,卻依然是死板的轄區劃分與行政程序。我們常在教育現場呼籲要「接住孩子」,但在司法與警政的前線,孩子卻因為跨網絡合作機制的失效,被迫一遍又一遍地撕開傷口。

推行逾20年、旨在保護兒少免受二次創傷的「減述作業」程序,在實務現場往往被檢警的辦案需求主導;而衛福部推動的醫院一站式服務,在新北市近三年來竟無實際啟用案例,制度的善意,最終淪為紙上談兵。

(註:減述作業意指,性侵相關案件在偵查階段整合警政、社工、檢察官的需求,以錄音錄影方式一次完成受害經過陳述,避免對受害者產生二次傷害。)

Newtalk 報導也說明,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張菊芳在調查報告中,明確指出了這個程序的僵化與失能,並呼籲行政院應參考國際作法,建立真正以兒少為中心的保護空間,像是研議設置Barnahus(兒童之家)之可行性,以落實創傷知情及保障弱勢受害人。

為什麼我們必須如此急迫地建立友善的保護空間?因為對受害孩子而言,光是「說出口」就已經耗盡了他們所有的勇氣。許多兒少受害者並非「不願意說」,而是「不知道怎麼說」,甚至因為加害者往往是熟人或權威角色,讓他們自我懷疑,恐懼「講了也沒人信」,或是連家長都基於各式顧慮而選擇沉默。

我們在家庭與學校教育中,總是教導孩子要勇敢指認加害者。誠如作家田萍在給青春期女孩的書中所強調的,面對侵害時必須打破沉默、保全證據,因為罪惡感不該由受害者承擔。「唯有把自己痛苦的經驗說出來,旁邊的人才有辦法幫助妳。錯的是加害者,而不是被害者。」田萍解釋。

然而,當這些受害家庭真的聽從了社會的呼籲,強忍著恐懼、保留著不堪的證據走向警局時,迎接他們的卻是13小時的互踢皮球與重複陳述。真正的保護,不只是將壞人繩之以法,更是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讓孩子感受到這個世界依然有溫柔的支撐,而非冷硬的審問。

從防堵到預防:用「兒童工作證」重構親師社會信任

面對防範不適任人員機制的破碎與被動,民間團體與監察委員提出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系統性的從源頭把關,避免不適合的人和孩子接觸。

「兒童工作證」的概念,參考澳洲自2000年開始運行的「與兒童工作證制度」。

該制度有幾項特點:

  • 適用範圍包括任何與兒童有直接、密切接觸的工作
  • 工作證有期效,可定期檢查,經查不適任也可立即撤銷
  • 除刑事紀錄外,串聯國內其餘資料行政資料庫
  • 隱藏拒發、撤銷工作證原因,顧及求職者隱私
  • 強制要求雇主查驗「與兒童工作證」,讓兒童有保障

希望透過制度的建立,能讓父母和雇主清楚知道,參與私人場館、短期營隊、才藝班教育活動的工作人員皆適任,讓孩子能安心參與活動。民間團體也倡議,除了排除所有曾經對對兒少性侵、虐待、辦過被舉發幼兒園等任何記錄的人,還必須通過性別平等、兒童安全維護等訓練,才能取得工作證。

我們無法改變過去的傷痛,但可以透過落實建立跨局處的輔導統籌機制,推動「兒童工作證」的源頭管理,將那張接住孩子的網,重新編織得堅韌而綿密。

遇到怪人怎麼辦?家長可以給孩子的三點提醒

在生活中,孩子和他人互動可能會有各式各樣的情境,例如言談說笑之間,和他人的身體距離較為靠近等。

在國小擔任專任輔導教師的菜桃老師提醒,面對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肢體接觸,家長也要教導孩子任何肢體碰觸,都應該區辨是否合宜。只要孩子覺得這樣的觸碰「怪怪的」,就應該要告訴信任的大人。

如遇到兒童性暴力新聞事件,性平教育、兒童性教育推廣講師諶淑婷建議,家長可以和孩子討論,帶孩子演練遇到類似的事可以怎麼做。面對看起來「怪怪的」大人,家長也可以這麼教導孩子

  1. 引導孩子說出發生什麼事:若有人說「不可以說出去」,那就是「一定要說出來」
  2. 多告訴不同大人,若爸媽在第一時間不相信自己說的,孩子可以再找第三、第四個人說自己遇到的情況
  3. 觀察「怪怪的人的怪怪行為」:請孩子觀察會以一樣的方式,對待其他大人嗎?如果不會,這個人對孩子做的事情就是一件不該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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