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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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瑪莉安.德.史梅特
  • 原文作者:Marian De Smet
  • 繪者:妮可.塔斯瑪
  • 譯者:鄭如瑤
  • 出版社:小魯文化 出版日期:2009-12-01
  • 適讀:0-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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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介紹

  我是妮娜,我有兩個家,

  爸爸住一個家,
  媽媽住一個家。
  我住在兩個家,
  有時候和爸爸住,
  有時候和媽媽住。

  在這本可愛的繪本中,
  作家瑪莉安以簡潔的文字,說出孩子面對父母離異的心情,
  畫家妮可以溫暖的畫風,呼應故事帶給孩子正向思考的態度。

作者簡介

瑪莉安.德.史梅特 ( Marian De Smet )

  一九七六年生於比利時,畢業於何賽特藝術學院(Art Academy of Hasselt ),主修音樂與純藝術。 史梅特現在是一位幼稚園老師,同時繼續不斷地寫作。她說她的三個孩子和在幼稚園與孩子相處,常是她創作上最大的靈感來源。

繪者簡介

妮可.塔斯瑪 (Nynke Mare Talsma)

  一九七五年生於荷蘭,畢業於荷蘭肯本藝術學院( Art Academy in Kampen) ,自一九九九年起,她就開始為許多書繪製插圖和封面。她常用的繪圖媒材是水彩、毛筆和墨、鉛筆、油畫,有時也使用刻版壓印。

譯者簡介

鄭如瑤

  一九七三年生於臺灣,畢業於淡江大學俄文系,輔修法文。畢業後進入小魯文化接受童書編輯的訓練,期間前往英國新堡大學(University of Newcastle upon Tyne) 修讀博物館學研究所碩士學位(MA in Museum Studies)。現任小魯文化副總編輯, 工作內容除了放眼國際尋找優質繪本介紹給臺灣小讀者,還有發掘兒童文學新秀作家和畫家,為臺灣兒童出版屬於自己文化的繪本。

導讀

不在一起,也能幸福

  家,是人類來到世間第一個歸屬。幸福美滿的家庭是人人所嚮往的,然而當今社會的離婚率日漸攀升,不少孩子必須被迫接受「爸爸媽媽分開」的事實。在結束婚姻關係時,有些父母會決斷性地要孩子要選擇「跟爸爸或媽媽」,表面上看來是「尊重孩子的想法」,實際上卻是將子女視為親情考驗的工具;而有的父母甚至因為彼此感情惡化,在孩子面前醜化另一方或灌輸孩子仇恨的心理。這些行為只會使孩子承受更多親情撕裂的痛苦,而無助於人生的正向發展。

  父母離異、家庭關係改變,可能是負面的烙印,卻也可以正面轉化為孩子成長的試煉,就端看為人父母者如何運用智慧面對,引導孩子從中學習省思與沉澱。《我有兩個家》為離婚的家庭作了很好的示範。本書的主人翁妮娜,也面臨到父母離異、分居兩地的情況,當妮娜漸漸地發現父母感情的變化時,她同時也覺察到大人的掙扎與情緒上的不安。經由透過同理心的洗禮,妮娜終於能慢慢地體會大人無可奈何的決定,情節中充分展現一個年幼的孩子面對無法改變的成人世界,心情上所經歷的轉折、如何尋求調適,最後終於諒解。

  妮娜能產生這樣的同理心,妮娜父母的表現也是重要的關鍵,他們給了妮娜接受事實的勇氣:即使離異,他們仍然在孩子需要關懷或重要的場合時現身,為孩子慶祝重要節日或為孩子加油打氣。透過這樣的動作,妮娜能體會到父母雖然不再相愛,但仍努力地愛著她,雖然爸媽分開了,對她的愛也不會改變。為這樣的愛,愛能孩子敏感的心靈痊癒,終能將悲傷轉化為新的力量。

  本書也適合作為親子共讀的素材以及故事劇本的題材。藉由書中的情節,師長可以試著帶領孩子體察與同理主人翁的心路歷程,引導孩子說出對主人翁的鼓勵與支持,這對培養年幼孩子的正向人格有所助益。另外也可和孩子一同討論,離異父母應如何獲取共識,才能讓「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人們無法選擇出生在怎麼樣的家庭,但換個角度來想,也可以把自己家庭所面臨到的事,當作一生中所要學習的功課。「渴望完整的愛與家庭,並不必然要因為無法得到而心生怨懟」,這是本書要教會我們的一句話,也值得為人父母與子女者共同省思。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社教科長暨家庭教育中心主任 蘇珍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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