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1月13日
發布於 2026年01月13日
教師解聘新制上路,家長團體肯定校事會議只處理重大案件
教育部修正《教師解聘辦法》,希望終結長期被詬病的校園濫訴亂象。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兩大團體肯定修法方向,但也建議應給學校明確的「不受理依據」,讓校事會議專心處理重大案件,發揮應有的功能。

家長團體聯合回應中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教師解聘辦法》)修正後確實回應多項關於校事會議的長年訴求,四大重點包括:
- 取消匿名檢舉:降低情緒性、報復性投訴。
- 設立4人審議小組:由校長+外部專家+教師+家長先行把關。
- 校事會議只處理重大案件:如體罰成傷、性平、霸凌等。
- 小爭議前端分流:回到親師溝通或考核機制。
家長團體認為此次修法方向對了,但「怎麼做」才是成敗關鍵。
兩大家長團體共同呼籲教育部,務必盡速公布「受理分流檢核表」,做為第一線學校的依據,否則在「擔心被指吃案」的壓力下,仍可能出現「為求保險,全送調查」的成案浮濫老問題。
三個「現在就能做」的關鍵配套
兩大團體肯定這次修法方向,更期待教育部盡速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如下:
一、給學校一張「敢說不」的檢核表
這張表不只是操作工具,更是校長與承辦人員的「防濫訴護身符」。家長團體建議,教育部應制定標準化檢核表,清楚區分:
熱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