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2月26日
發布於 2026年02月26日
台北市「育兒減工時」試辦計畫,24萬企業、總預算550萬,真能支持家長?相關11問一次看
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推動「家長育兒日減1小時工時」試辦計畫,主打不減薪、政府補助八成薪資,引發熱議。隨著補助細節曝光,550萬元的總預算,這項被寄予厚望的友善家庭政策,讓民眾質疑受惠人數有限。

本文重點摘要
- 預算看出端倪:理想很豐滿、預算很骨感
- 家長擔心,政策「看得到吃不到」
- 肯定「友善家庭職場」作為,但實際政策落差
- 「育兒減工時」試辦計畫,相關11問這裡看
台北市長蔣萬安昨(25)日高調宣布,將於3月1日推動「台北市國小以下家長育兒日減1小時工時」試辦計畫,打出「企業不減薪、政府補貼8成薪」的口號,瞬間引爆全台家長熱烈討論。
隨著台北市勞動局公布具體公文細節,外界開始檢視政策規模,在全市約24萬家企業的基數下,市府編列的補助預算僅有550萬元,被質疑政策宣傳意義恐怕大於實質效益。《親子天下》記者昨天下午起持續詢問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但至今未獲回應。
預算看出端倪:理想很豐滿、預算很骨感
根據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之試辦計畫,新聞稿指出:「以鼓勵與支持為核心,攜手企業在不減薪的前提下,逐步打造更友善的育兒職場文化。」政策精神值得肯定,看見了家長除了補助經費之外,也需要更多工作時間上的支持。但細看補助限制,卻讓許多原本滿懷期待的家長擔心「看得到卻用不到」。
1.「550 萬」的總預算天花板:
本次試辦計畫總預算僅 550 萬元。若以每家企業補助上限 10 萬元計算,全台北市預計僅有 55 家 企業能拿滿補助,然而截至 2025 年第二季,台北市工商登記總家數約為 24.4 萬家。以個人最高補貼 1.5 萬元來分攤,受惠人數也僅數百人,對於北市廣大的育兒族群而言,無異於杯水車薪。
2.「10 萬元」的企業門檻:
每家事業單位申請補助上限僅 10 萬元。這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而言,一旦有多名員工申請,該補助額度恐在一瞬間用罄,不僅降低企業參與誘因,更可能造成內部員工「搶名額」的排擠效應。
3.「3 個月」的行政流程:
計畫規定員工每月至少須實施 10 日、且需持續 3 個月才符合申請資格。繁瑣的公文往返與核銷流程,加上不穩定的補貼來源,讓許多中小企業 人資主管觀望:「為了 10 萬元去大改工時制度和人資系統,成本是否划算?」
家長擔心,政策「看得到吃不到」
家住台北市、育有兩寶的王小姐表示,她每天5點半衝出公司,只為趕上幼兒園6點前抵達接小孩,「如果真的能提前一小時,還有8成薪,確實有很大幫助。」但她也擔心,這些補助真的用得到嗎?公司會願意申請嗎?
蔣萬安昨天的宣布原意是釋出利多,但在實質施行細節曝光後,經過一個晚上,社群平台上已出現質疑聲音,批評此舉是「看得到吃不到」的「飢餓行銷」。對此,北市勞動局雖強調若申請踴躍將評估動第二預備金。
關於家長們迫切想問的新政實施方法與細節,《親子天下》記者昨天下午起持續詢問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但至今未獲回應。加上台北市昨天下午倉促公布,許多台北市企業的人資主管表示也都是看新聞才知道,急忙找資料詢問,當得知每家企業最高僅補助10萬元後,不少人資主管坦言,若要真正滿足多名員工需求,公司勢必得重新評估整體工時制度與成本結構。
政府政策借鑑國際,民團和家長團體肯定「友善家庭職場」價值,但實際政策落差大
昨天下午新聞一出,《親子天下》訪問長期關注的 NGO 時,第一回應都是正面:「沒想到台北市走得比勞動部前面!」長期關注友善家庭職場議題的婦女新知資深研究員覃玉蓉說,樂見新舉措,期待市府在試辦計畫中搜集經驗,了解有多少民眾受惠、申請者多集中在哪些產業或地區,作為未來計畫優化方向,也希望該計畫可以持續推動,期待更多縣市跟進。
不過覃玉蓉提醒,職場文化改變,是形塑友善家庭職場的最大關鍵。她說明,台灣性別平等工作法早已規定,家有三歲以下幼兒家長可以縮短工時,但須扣薪,許多有需要的家長仍礙於主管、同事壓力不敢申請;在減薪壓力消失後,有更多民眾願意申請縮短工時、大家對此習以為常,友善家庭職場才能落地。
根據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此一政策也參考了韓國友善家庭職場相關的政策。根據韓國統計聽數據,2025年韓國生育率(指是每名婦女在育齡期間平均生育的子女數)為0.8,高於2024年的0.75,顯示韓國的友善家庭相關的政策可能正在發生作用。韓國怎麼做?政府設立了「家庭友善企業認證標章」,通過考核獲得此標章的的企業,可以獲得包含政策、稅務、金融等多方面的實質優惠,以及「育兒期10點上班制」、育有幼兒或小學生的家長不減薪每日縮短1小時工時等。
針對台北市即將上路的這項新政,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說,兩年前全家盟等十二個家長團體就開過記者會,呼籲政府不該再推動配合父母工時的「延長托育」政策,而應是「每日工時7+1」的友善工時政策,能選擇提早1小時回家照顧孩子,並由政府支付薪資。全家盟也主張若是要推家長「友善工時」,適用年齡應該擴及0到6歲孩子。顯示台北市政府這一試辦計畫並非突如其來,但實際上的補助確實很有限。至於政府補助部分薪資,「我覺得還是太少,應該由政府全額補助」,蕭東原這樣說。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2/26的行政院會後記者會,針對台北市的新政策回應:非常樂見地方政府加入推動友善職場的行列,地方政府的示範,也可以考量更周全的配套,讓所有民眾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美意。也希望趕快通過地方政府總預算,能讓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和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請的政策,可以盡快的讓更多人可以享受到。
「育兒減工時」試辦計畫,相關11問這裡看
最後,家長關心的「怎麼申請?」等各種問題,以下整理目前台北市政府釋出的試辦計畫細節(資料來源:台北市勞動局):
一、 申請資格與對象認定
- Q1:兼職員工是否為補助對象?
- 依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部分工時勞工定義為,所定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全部時間工作勞工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的勞工,目前非為本計畫補助對象。本計畫補助對象為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法定工作時間約定的全時工作者;除非勞資雙方所約定工作時間,優於法令規定,則從其約定。
- Q2:受僱者如一日4小時在公司,4小時在家遠距工作,是否為補助對象?
- 如為「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所稱的居家工作者,目前非本計畫補助對象。
- Q3:雙親於同一公司工作,親自接送同一名子女,可以分別申請嗎?
- 雙親若以輪流方式,在不同工作日親自接送同一名子女,可以分別申請。若雙親申請工作日重複則無法受理申請。
二、 補助機制與薪資計算
- Q4:依本補助計畫,同一受僱者有2名子女需親自接送,可向雇主申請減少工時2小時嗎?
- 受僱者如有親自接送子女的需求,勞雇雙方約定減少工時非以一小時為限,仍視勞雇雙方協商約定結果而定。惟本計畫每年每名受僱者,勞動局補助雇主各該受僱者於計畫期間實施時數薪資的八成,每名受僱者最高補助1萬5千元。
- Q5:如勞雇雙方約定協商減少工作時間日數逾本計畫所訂10日,所逾日數雇主是否可否扣薪並申請補助?
- 本計畫的目的,是鼓勵事業單位推動員工接送子女減少工時不減薪的福利措施,積極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若勞雇雙方依本計畫,約定減少工作時間日數逾10日且不減薪,雇主可向勞動局申請補助。
三、 執行實務與請假規範
- Q6:計畫中提到「且於本計畫期間至少實施3個月」是否須為連續月份?
- 無須為連續月份,僅需在本計畫核銷截止日前(當年度10月31日前)任意3個單月執行即可。
- Q7:可否於核銷時新增補助員工名單?
- 可以。補助金額依據申請期間雇主所繳交的「申請補助受僱者名冊」做審核計算,在本計畫核銷截止日前(當年度10月31日前),如事業單位其他受僱勞工仍有減少工作時間需求,勞雇雙方可協商實施,雇主於向勞動局核銷時,應依計畫規定提供相關文件給勞動局,不過每家事業單位最高補助金額,仍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
- Q8:若受僱者突然離職而無法依本計畫實施3個月,或到職時間短於3個月時,是否仍可向本局申請補助?
- 在核銷截止日前(當年度10月31日前),有減少工作時間需求的勞工離職,或是到職時間短於3個月,雇主仍可向勞動局核銷,勞動局將依比例給予補助。
- Q9:若受僱者所選的減少工時期間在核銷日期之後,該如何申請補助?
- 本補助核銷日期為至當年度10月31日截止,過期後的減少工時將不予補助。
- Q10:如受僱者之工作時間,依勞基準法第30條及第30條之1變形工時制度調整後致當日工作時間未達法定工作時間,是否仍可以申請補助?
- 可以。實施變形工時的受僱者,如當日有親自接送子女而減少工作時間的需求,勞雇雙方仍可協商約定實施,雇主仍可向勞動局申請補助。
- Q11:員工於該日若請特休1小時接送子女上學,雇主也不會扣薪水,這樣是否符合申請補助資格?
- 不符合。本計畫「減少工時1小時」的執行方式,應由勞雇協商後以書面載明實施,員工無須辦理請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員工以請假方式縮短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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