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1月13日

發布於 2026年01月13日

少子化下,孩子真的被好好照顧嗎?立委與 23 團體:制度不能只靠延長托育

在兒童及家庭署成立前夕,立委張雅琳與 23 個兒少團體持續對話,提出共同訴求:台灣面對少子化需要的不只是更長的托育時數,而是真正支持家庭、陪伴孩子成長的制度⋯⋯兒家署應該如何支持家庭4個主張。

小女孩手拿餅乾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文/張雅琳

2025台灣出生率創下新低,不到11萬的新生兒,這個結果,年輕人除了不想生之外,生出來的兒童真的有被好好照顧嗎?

一直以來,大家都說兒童會帶領國家的未來,但兒童相關事務卻總被各個單位踢來踢去,誰該負責,誰該處理,說不清講不明,國家並沒有展現,對未來主人翁的兒童的看顧和培力。

去年,賴清德總統宣布成立「兒童及家庭署」,正是一個國家重新思考如何看待孩子、支持家庭的機會。我提出的兒家署建議,是持續和23個兒少團體密集討論,把民間長期看到的問題、實務上的卡關,一項一項整理、彙整成的版本。

我們反覆討論到一個不能忽視的現象:「家庭本身的功能,正在被制度不知不覺地弱化。」

也就是說,過去政府提供的支持,有一個隱性風險就是政策支援投入的支持政策,其實正在弱化家庭。過去,台灣的家庭政策多半是單向地「延長托育時間」──讓課後照顧更長、讓孩子在機構裡待得更久。

父母需要的不只是延長托育,一起好好育兒的政策才是關鍵

研究提醒我們,這不是沒有代價的選擇。

師大幼兒發展相關研究指出,幼兒長時間送托,與親子互動品質與安全依附的建立存在負向關聯;在雙薪家庭普及的結構下,若制度只不斷擴張托育時數,卻沒有同步補強家庭支持,容易形成照顧責任外移、親職角色被弱化的現象。

過去制度只解決「時間不夠」,卻沒有真正支持家庭「一起好好育兒」。

正因如此,兒少政策不能停留在只是「出事之後補救」,還應該包括對家庭的支持、對成長歷程的陪伴,以及對發展權、休憩權與參與權的重視。

但在現行架構中,許多關鍵工作被擠在一起,反而誰都做不好。

我與兒少團體共同整理出的對於「兒童及家庭署」成立業務四個重點方向以及詳細的組織人力編制:

一、兒童及少年權利組必須單獨成立

台灣已經簽署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卻長期缺乏一個專責推動兒少權利的組織。無論是兒少休憩權、隱私保護、兒少參與制度,國際專家都一再提醒這是台灣需要補上的制度缺口。

二、育兒支援與家庭支持必須清楚分工

托育制度應回到「育兒支援」的專責,而真正的育兒指導、親職支持與教養陪伴,應明確放在「家庭支持」體系中,避免制度只是不斷延長照顧時間,卻忽略家庭本身的培力與家庭的功能。

三、增設少年發展支持的專責單位

民間團體共同指出,孩子越大,資源卻越少。青少年不是「快長大就不用管」,而是更需要長期、穩定、不中斷的支持系統。

四、強化兒少保護中的行為防制與輔導整合

現行制度以業務別切割,導致通報不順、轉介反覆,最辛苦的往往是孩子與家長。團體期待以「孩子的需求」為中心,整合保護、輔導與自立支持。

想要做到這些,必須要有足夠的人力與專業,不然只是空談。現在缺乏的研究人力與資訊人力,都是讓制度「真的能被用、被找到」的關鍵,預算與編制必須同步到位。

我要誠心感謝這 23 個兒少團體長期的專業與耐心。組織怎麼設計,看起來很行政,但最後影響的,是當孩子需要幫助時,國家能不能接得住;也影響著,家庭能不能在制度中被支持,不被邊緣化。

這正是我一路從民間走到國會,最重要的任務與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