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2026年05月22日

發布於 2026年04月28日

11 招建立親子正向連結:羅寶鴻教你應對兩歲「不要不要期」

孩子進入「不要不要期」常讓家長崩潰,這其實是「自我認同危機期」的成長訊號。面對孩子和自己對立,羅寶鴻分享 11 招,幫助家長溫和堅定的應對孩子。

兒童-安全帶-哭泣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不要!不要!」孩子開始跟我們爭奪權力,通常是進入了一歲半到三歲「自我認同危機期(Crisis of Self-Affirmation)」,也就是俗稱的「叛逆期」。對於這個階段,東方文化有「三歲小孩,貓狗都嫌」的俗諺,西方文化也有Terrible Two; Horrible Three的說法。大人會覺得這是孩子想用情緒來控制整個世界的階段,而且怎麼講都講不聽,非常難搞。

下面我要分享各種應對「權力鬥爭」的原則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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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醒兩次無效,就不要再提醒

大人常因為只有一味提醒孩子,沒使用更好的方式,結果愈提醒愈火大,最後就罵下去。首先請記得這句話:「提醒兩次無效,就不要再提醒。」改用其他更有效的方法,如下面所述。

2. 不對立,也不放棄

「你再這樣我就生氣囉!」「我數到三!你再這樣我就要修理你囉!」如果你習慣講這種話,請從今天開始把它戒掉吧!因為家長真的不是一定要生氣,孩子才會乖。這些或許是你原生家庭大人習慣的教導方式,但我們已經開始學習更好的方法了,可以把這些舊有觀念輕輕放下。

3. 彼此尊重

我們要尊重孩子,因為我們正在為他示範,當別人與自己意見不同時,我們可以怎麼尊重對方,以及用什麼方式來應對。

4. 避免衝突,適時離開

有經驗的家長都很了解,有時在教養過程中難免會「情不自禁」、「不能自已」的生氣。為了避免傷害孩子,我們需要隨時覺察自己的情緒,並在感覺開始生氣時先離開現場,避免做出傷害孩子的行為。不要再誤以為用憤怒的方式逼迫孩子就範,就是最好的教養方式。而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在環境裡設置「積極暫停區」。

5. 設置積極暫停區

「積極暫停區」是當孩子或大人有情緒時,可以到那裡休息,並讓內心恢復平靜的地方。

我兒子也有自己的「積極暫停區」,在他四歲半以前,是在家裡二樓的佛堂。那裡是個氛圍寧靜而和諧的空間,每當他生氣或傷心時,媽媽就會邀請他到樓上去。習慣以後,有時他感到生氣或傷心也會自己上去。

為什麼孩子願意到積極暫停區呢?因為他了解那裡不是處罰他的地方,而是讓他心情變好的地方。

我會建議家長可以在「積極暫停區」擺一些能讓孩子心情變好的東西,例如音樂盒、故事書或泰迪熊等。有些家長聽了可能會說:「孩子生氣還要讓他坐在一個地方聽音樂放鬆?他不是應該要坐著好好反省嗎?」我再提醒一次,「積極暫停區」並不是處罰孩子的地方,而是一個讓孩子與大人有情緒時可以冷靜自己的安全區域。大人就算要跟孩子討論,也要等到他情緒穩定後才進行。所以當一個人在「積極暫停區」時,其他人應該要尊重他、不打擾他。

6. 有限制的選擇(相同結果但選擇不同)

兩歲常說「不要不要」的孩子,如果覺得自己有選擇權時,會因此有滿足感,比較願意配合大人,我們要善用這點。

舉例來說,某天晚上吃飯時間到了,我和兩歲左右的兒子在二樓,我說:「羽辰,我們要下樓囉。」他說:「不─要。」我說:「可是我們要吃飯了耶?」他說:「不─要吃飯。」我想了一下,以有限制的選擇問:「羽辰啊,那你想要自己下樓,還是爸爸帶你下樓?」他想了想,說:「呃 …… 爸鼻帶。」於是我就牽著他下樓。

7. 孩子不選,我們替他選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給予孩子有限制的選擇。但如果孩子都不選,或者有些事情無法讓孩子選,就由我們替孩子選。家長決定自己要做的事,不妨直接透過行動引導,以和善且堅定的態度邀請孩子做。

*跟安全與衛生有關等議題,就無法讓孩子選,例如過馬路要牽手、吃飯前要洗手、坐車要扣安全帶等。

 

 

8. 以「每日作息表」提醒孩子

在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其實把「每日作息表」制定出來以後,就可以很清楚、很具體的讓孩子知道。這時候,請記得要以「啟發式問句」來代替「命令語」。

9. 邀請孩子幫忙,用可以代替不可以

「不可以在這裡打球!」「不可以把電視調得這麼大聲!」「不可以在這裡跑!」經常什麼都被大人說「不可以」的孩子,會感覺價值感與歸屬感低落,容易引起「愈不可以愈故意」的權力鬥爭行為。而且,若孩子太常聽到「不可以」的時候,其實他會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

所以,當我們用「可以」代替「不可以」,就能給予孩子正向且明確的引導。以「邀請孩子幫忙」來代替命令,也會讓孩子感覺自己有價值。

「不可以在這裡打球!」不妨改為:「孩子啊!我需要你幫忙,好嗎?」孩子問:「什麼事?」家長說:「你可以玩其他的東西嗎?在室內打球太危險了!」孩子說:「哦!」於是他改玩積木。

這種「可以」的說法,是不是比「不可以」來得更正向、更具體?

10. 兩個選擇,讓孩子從結果學習

這是我第一本書也有介紹的做法,藉由給孩子「兩個選擇」,讓他經驗選擇後的結果。孩子透過經驗結果,會學習到下次如何做出正確選擇。

簡單來講,兩個選擇是讓孩子知道:「正確的選擇有好的結果,不正確的選擇有不好的結果。」所謂「不好的結果」應該具備三個條件─尊重、合理、相關:

  1. 尊重:不帶有羞辱的成分。例如打、罵等羞辱孩子的行為。
  2. 合理:不超過孩子對這事件該負的責任。以沒寫作業為例,合理的後果是「補寫」,不合理的後果則是「罰寫一百遍」。
  3. 相關:結果與行為是有關聯性的,如果結果不相關,其實就是威脅與處罰,譬如沒有把水喝完,等一下就沒得玩玩具。

同時,「兩個選擇」必須要在執行前先給孩子。家長不該沒有事先告知就直接執行結果,因為這樣與處罰無異。

11. 事後討論,重新跟孩子連結

在孩子經驗過選擇的結果後,家長可以再找好時機與孩子事後討論。

家長在事件的同一天找個機會,例如睡前故事時間,抱持真誠、尊重與平等的態度,跟孩子討論今天的事件,完整流程如下:

  1. 回溯當日事件。
  2. 先同理情緒,點出孩子與自己的感受。
  3. 再處理事件,引導孩子表達當時的感受、想法。
  4. 與孩子討論,達成共識。
  5. 以尊重對方的方式,表達自己當時的感受、想法。    
  6. 給予孩子鼓勵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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